来那帕韦钠注射液(LuciLena)简易说明书
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
商品名称:LuciLena
生 产 商:卢修斯制药(老挝)有限公司
中文名称:来那帕韦钠注射液
英文名称:Lenacapavir Sodium Injection
药品批准文号:05-LM-10018-26
【适应症】
LuciLena是一种人类免疫缺陷病毒 1 型 (HIV-1) 衣壳抑制剂,与其它抗逆转录病毒药物联合使用,适用于治疗符合以下条件的成人HIV-1感染者:
• 存在多重耐药性;
• 既往接受过多线抗逆转录病毒治疗(即重度治疗经验);
• 因耐药性、药物不耐受或安全性等原因,导致现有的抗病毒治疗方案失败。
【用法用量】
LuciLena 的推荐剂量方案包含导入期和维持期,具体如下:
l 导入期提供两种选择 。
Ø 方案 1:第 1 天进行LuciLena 927 mg 皮下注射(1.5 mL x2支)并同步口服LuciLenacap 600 mg(300mg x 2片),第 2 天口服LuciLenacap 600 mg(300mg x 2片)。
Ø 方案 2:第 1 天和第 2 天各口服LuciLenacap 600 mg(300mg x 2片),第 8 天口服LuciLenacap 300 mg(300mg x 1片),第 15 天进行LuciLena 927 mg 皮下注射(1.5 mL x2支)。
l 维持期为自最后一次注射之日起每 6 个月(26 周,+/- 2 周)进行LuciLena 927 mg 皮下注射(1.5 mL x2支)。
l 计划内漏打:如果计划错过每 6 个月一次的注射超过 2 周,可暂时使用口服片剂替代,最长可达 6 个月。
l 意外漏打:如果距离上次注射已超过 28 周且未服用片剂过渡,应根据临床情况从第 1 天起重新开始“导入期”治疗方案。
l 给药限制与要求:片剂可与或不与食物同服。注射液仅供医疗保健提供者在腹部进行皮下注射,严禁皮内注射,以免引起严重注射部位反应。
【规格】
注射液:单剂量预填充注射器(预灌封),463.5 mg/1.5 mL (309 mg/mL)。
【禁忌症】
使用LuciLena存在以下用药禁忌:严禁与强效 CYP3A 诱导剂联合使用。
【警告和预防措施】
使用 LuciLena需注意以下严重风险和预防措施:
• 免疫重建综合征:可能需要进一步评估和治疗。
• 长效特性及潜在相关风险:lenacapavir的残留浓度可在全身循环中保留长达 12 个月或更长时间。不坚持给药可能导致病毒学应答丧失和耐药性的产生。在最后一次皮下注射LuciLena后的 9 个月内,若开始使用主要由 CYP3A 酶代谢的其他药物,可能会增加这些药物在体内的药物浓度以及发生不良反应的风险。
• 停药后的替代治疗: 若停用本药,应尽量在最后一次注射 LuciLena 后的 28 周内,启动具有完全抑制作用的抗逆转录病毒替代疗法。
• 注射部位反应:可能会出现局部反应,且产生的结节和硬块可能会持续存在。错误的操作(如误将药物进行皮内注射)会导致严重的注射部位不良反应。
【不良反应】
在临床试验中报告的主要不良反应如下: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恶心和注射部位反应。
【药物相互作用】
LuciLena与其他药物合用时的重要相互作用包括:
• 强效或中度 CYP3A 诱导剂:可显著降低本品血浆浓度 。禁忌与强效诱导剂合用,不推荐与中度诱导剂合用;
• P-gp、UGT1A1 和强效 CYP3A 联合抑制剂:可显著增加本品血浆浓度,不推荐合用;
• LuciLena对其他药物的影响:作为中度 CYP3A 抑制剂,在最后一次注射后 9 个月内,可能增加主要由 CYP3A 代谢药物的暴露量。
【特定人群使用】
特定生理状态或疾病人群使用 LuciLena的指南如下:
• 妊娠期与哺乳期:尚不清楚本品是否会分泌于人乳中,应综合考量母乳喂养的潜在风险。
• 儿科人群:在儿科患者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。
• 老年人群:临床研究未包含足够数量的 65 岁及以上受试者。
• 肾功能与肝功能不全:轻度、中度或重度肾功能不全(肌酐清除率 ≥ 15 mL/min)无需调整剂量。轻度或中度肝功能不全无需调整剂量。尚未在终末期肾病 (ESRD) 或重度肝功能不全的患者中进行评估。
【贮存】
• LuciLena储存于 20°C 至 25°C,允许有 15°C 至 30°C 的温度波动。
避光保存(在准备注射前,请始终将药物保留在原装纸盒内)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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